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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六章节悖论

    第一百七十六章节悖论

    愁云惨雾笼罩下的我与犬养黑的绝命对决,只在一招之间,不是他死,就是我亡。

    武功比常人略高的、亦或是识相的,站得远远的人,保住了性命,其它不长眼的、运气不好的家伙,在地上抽搐了一阵后,便面皮发黑,再无生机且呈现出恐怖的死相。

    根本看不清我与犬养黑的绝命一击是如何完成的,当黑雾慢慢散去后,众人终于看清了。

    犬养黑直直地站在原地,表情很冷漠,他赞道:“好刀法。”而我在他的身后数尺远,单膝跪地,嘴角挂着一缕鲜血。画面在这一时刻定格了,似乎我败了,受了极重的内伤。

    周围众人被这一幕惊呆了,同样是定格。

    俄顷,我慢慢地站起了身形,抬左手向僵直着身躯,一直未动的犬养黑的脑袋轻轻一拍,应声之下,他的脑袋离开了他的身体,一股热热的污血,冲向天空数尺高,而他的身躯慢慢地倒向地面。

    犬养黑的赞叹不错,我的右手中的确多了一把寒光逼人的短刀——寒月刀。

    犬养黑的赞叹也发自他的内心,因为我的刀够快,抹断了他的脖子,他还能说话。

    坏人死于话多这个魔咒再次印证。长篇大论的黑风煞,只是令我嘴角流血,最多是受了内伤,而犬养黑到死了,还不忘记为我的刀快点赞。

    我何时变得如此神勇了,难道寒月刀的加持,令我武功可以增进到这般不可思议的地步吗?

    非也!!!

    寒月刀的加持,的确非比寻常,毕竟这是有着数千年传承的、吹毫可断的徐夫人的得意之作。

    如果仅凭这把寒月刀利刃,我是断然不可能胜出的,我在对决前的危急时刻服下了狂战金丹。

    狂战金丹这个名称我起的,是谭神医在我前往潇湘馆,临别前赠送给我的,共计三枚。

    名如器曰:狂战。只要服下此狂战金丹,瞬息之间,可以将本人的内力提升数倍,换言之,我此时的内力只是平时的三成不到,服食了狂战金丹后,我现在的内力,略高于我的巅峰状态。

    为何我要到此时才服下狂战金丹,我也是逼不得已。

    因为狂战金丹的负作用是巨大的,此金丹并不能提升人类的能力,只能是短时间内激发出人的潜能,持续的时间亦就是半小时左右,而此后的我,将立即虚脱。

    我目前的状态本就是七伤八劳的内伤的躯体,本不应该使用狂战金丹。

    虽然我服食了狂战金丹,短时间内提升了我的内力、战力,只怕是坚持不到半小时,我将立即身体虚脱,并大病一场。

    形势所迫之下,我万不得已地服下狂战金丹,结果是一招致胜,可犬养黑的黑风煞的确亦很霸道,其毒气攻心之下,我也受了内伤,不得不单膝跪地,进行调息。

    一场生死的对决,吓坏了在场的所有人,众人恐惧地相互对望着,不知道下一步将如何处置。

    此时向我发动进攻,无疑是在送人头,可是不向我下手,疯狗还站在他们的身后。

    疯狗当然也心有余悸,他在怀疑人生,我还是人吗?

    武功比不过,可热兵器不是很就手,不能用吗?

    疯狗一声令下,众人一阵乱枪向我射击。

    正所谓天下武功,唯快不破,而幻影杀伐的最大特点就是快。如果连我的身影,甚至连残影都看不清楚,向我射击有多大的作用,也就堪忧了。

    这其中,将我重重包围的、兴龙帮的一众手下,还要顾及不要误伤了自己人。

    可疯狗就不管不顾了,他抱着宁可错杀一千,也不放过我一人的心态,端着枪,就是一阵疯狂扫射。

    这是疯狗自所以被人称呼为疯狗的原因,他疯起来,连自己都害怕。

    死多少手下,疯狗还可以再召集,可如果放过我,他的命今天还能不能保住,就非常的堪忧了。这就是现在疯狗发疯的最根本原因。

    发疯,亦就是疯狗一人,如果现在在场的所有人都像疯狗那样发疯,我还能不能全身而退,还真是个大问题。

    从一开始我与犬养黑对决,我使用了幻影杀伐,强大的内力气场威压了,伤及了不少兴龙帮、山口组的部下;犬养黑使用黑风煞时,又波及了不少两帮派的手下;现在疯狗发疯般地无差别扫射,又收割一波人头。

    山口组成员,由于犬养黑的死亡,多半作鸟兽散了,三个波次的人头收割后,疯狗身边的手下,已是只剩下十余人,还是惊魂未定。

    残存的兴龙帮部下,士气低落是必然,起因不仅是因为我的神勇,还有疯狗的神助攻——无差别杀戮。

    打空了弹匣的枪支,还不如烧火棍有用,疯狗及一帮手下在后退。

    现在我有了谈判的资本,但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,我必须在狂战金丹的药效失效前,离开潇湘馆,不然,剧情将反转,我成为鱼肉,而疯狗成为刀俎。

    疯狗等人在急于换弹匣,我命令道:“别动。”接着我解释道:“我并不想与大哥为敌,我只是想关闭潇湘馆,放了所有被残害的女性。”

    “你想关闭潇湘馆,就是与我为敌,这个事不容商量。”疯狗的回复不容商量。

    “我非要这样做呢?”我冷冷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算我错看你了,你就是养不家的反骨仔。”疯狗咬牙切齿。

    “我曾经劝过大哥你,转为正道,黑道这条路,走不通的。”我劝道。

    “你现在为了女人,真的敢向我无情下手,我不是你的大哥,也当不起你的大哥。”疯狗说道。

    “只要放过那些无辜的女性,你依然可以是我的大哥。”我劝说着。

    “呸,你今天能反骨,将来依然会,只要找个借口就行。”疯狗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要我怎样,才能相信我呢?”我问道。

    “除非你现在就死在我面前。”疯狗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是没得商量了?”我问道。

    “是有商有量,想救那些女性,你就用自己的命当成交换。”疯狗说道。

    这是个难题,同时也是悖论。

    为了救下众多的女性,我站在了道德的至高点,成为道德的标杆,疯狗成为大反派;可当我要救下众多的女性,必须用我的性命当成交换条件时,我能答应吗?

    我不答应,我不是成为伪君子了,与反派有何区别;可我假如答应了,我必须先送命。我真的送命了,疯狗的为人,真的可能履行他的诺言吗?

    的确疯狗对我进行了道德绑架,我现在逼迫疯狗放人,难道不是道德绑架吗?这是危害了兴龙帮的根本利益,就算是黑社会的利益,在疯狗眼中亦是利益,他本就是黑社会的老大。

    “选择权交给你了。”随着疯狗的话音,一道厚实的铁门打开了,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幕悲惨的场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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