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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:留住洛京

    陈清一愣,甚是惊奇,自己竟然被人给威胁了,倒是破天荒。

    陈清作揖道,“在下救兄台一命,怎么能以冤报德,不过若是兄台就此离去,在下定当不会在意。”

    郑千金看向陈清腰部,怕是银两没有放在里面,又看了看衣袖,袖口倒是极大,却没有一丝鼓起,这让她泄了气。

    郑千金没好气道,“你一个富家子弟,出门怎么都不带银两的,莫非是那纨绔,专做那赖皮之事?”

    陈清笑了笑,“兄台误会了,在下虽是富家子弟,可也算是熟读经书之人,礼义廉耻还是知晓一二,做不得那种勾当事,至于银两,在下自然放在常人不能看见之处,要不然偷了去亦或者抢了去,岂不是令人伤心。”

    郑千金听他这么一说,眼神不自觉往下挪了挪,那双腿之间也没有异常啊,银子莫不是藏在他屁股后面?

    陈清面色尴尬,自己救的那男子莫非有龙阳之好不成,这般毫无顾忌地看去,不觉得羞人。

    郑千金不再关注那富家子弟,扭扭捏捏的,以为自己被一个男的看去,脸色那般羞红作甚。

    “那银子没有放在你家公子身上,就一定放在了你身上了,你一个书童若是不想受皮肉之苦还是交出来的好,要不然我今天就让你们二人知道什么叫做龙阳之事。”

    郑千金露出一副邪魅面孔,伸出舌头舔了舔双唇,留给他们二人一副意味深长。

    陈清笑着说道,故意提高几分声音,在这儿洞穴中回荡,“小墨啊,你家公子可是被威胁了,你就不打算出手?”

    那书童依旧毫无神色变化,只是默默站在陈清身边。

    郑千金也是疑惑,那书童想来应该算是护卫,可这个护卫对于主人所说之话却没有一刻听入耳中,想来也只是受命护卫他的生命的死侍。

    自己今天也不过是劫财而已,没有一丝杀心,那护卫也是认定自己不会杀人,想来也就没有作为。

    郑千金嘴角一撇,实在是一个愚蠢的富家子弟,出门时也不知道换一个护卫,偏偏选了一个木头。

    “这位兄台,还是将银子交出来的好,莫要等到我起了色心,顺道劫了你的美色。”

    郑千金身影一闪,抓住那富家子弟手臂,接着顺势向着他屁股摸去,若身前没有,那也就只剩下屁股那处,可能藏有银子。

    陈清全身一抖,身后传来瘙痒,一时间有种莫名的滋味回荡心尖,等到他回过神来,两人相贴极近,眼神对视,他这才看清楚自己所救下之人容貌,先前因为太赶时间,也只是将她带到洞穴,就不再过多关注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陈清还没说出口,自己那腰部倒是突然一紧,接着瞬间松开。

    郑千金拿到那钱袋子,迅速后撤,鄙夷说道,“还以为你会拿屁股夹着,搞半天原来是放在腰后,倒是看不出来你还白白嫩嫩的,像个小娘子似的,都不够我一拳打去。”

    陈清这才注意到,自己的腰带松垮下去,露出雪白的肌肤。

    陈清急忙整理自己的衣物,实在没有想到自己今日竟然被一个女子给打劫了去。

    刚才那一幕久久围绕在他的心尖,幽暗的火光映在那黝黑的脸蛋,一时间似乎白了许多,仅是惊鸿一瞥的面容,深深地惊艳他心中平静的湖泊,荡起一圈圈青涩的涟漪。

    “咦,你前世莫不是个女人,羞什么,一点儿肌肉都没有,还没有大虎好看。”

    陈清一愣,大虎是谁他不认得,倒是自己今天又被人给看不起了,还都是同一人身上。

    陈清无奈笑道,“你倒是胆子大,就不怕我出去后报官?”

    “报官有什么用,我出去后换身行头,哪个知道我,难不成你还知道我姓什么?”

    郑千金晃了晃手中钱袋子,沉甸甸的感觉,有许多天都没有体验过了,自从离开陪千镇,倒是日夜奔波,没有一点儿要停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兄台以后还是小心地好,小心哪天不小心被人看上了屁股,贞洁不保。”

    郑千金说完,在两人眼中化作鬼魅一般,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“强!”小墨突然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陈清疑惑看着他,你这时候开口有什么用,别人都走了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对手,就算拼命…我都伤不了她丝毫。”小墨严肃说道。

    陈清叹了口气,自己这算是留下来一条命嘛?

    “可惜啊,若是我的护卫在,我一定把她绑去我宫中,做王妃。”

    “没用的,你们都打不过,只会死。”

    陈清不情愿看了一眼身旁小墨,“我王府座下江湖能手数之不清,还留不下她一个女子?”

    小墨这次没有回答,若是仔细看去,他的瞳孔一直都处于紧缩状态。

    郑千金提着钱袋子,默默听着山洞内那两人谈话,“王妃…还没有大虎好看,不知道哪来的底气,弱男人一个。”

    天色阴沉,白雪茫茫。

    郑千金不知不觉来到城门外,上面赫然写着洛京二字。

    “第一次来这地方,若是阿爹在就好了,也就不用到处担心。”

    郑千金叹口气,抖了抖身上覆盖的白雪,向着城内而去。

    京城的景色倒是令她不由得一惊,街道行人匆匆,与那陪千镇上的清冷寂静好似两种天地,一处流民苟且,一处

    安居乐业。

    郑千金进了一处客栈,店家是一位老人,看着这么晚的天色进来的客人,自然一眼就知晓是来住店的。

    “客官可否需要二两黄酒压压身上寒气?”老人露出慈祥的面孔,站在柜台前。

    郑千金摸了摸衣袖中的银子,不情不愿地点头在多要了几块羊肉用来填填肚子。

    老人高呼一声,吩咐下人备好饭菜,自己则是去了酒窖,顺便开了一处房间给她。

    郑千金登上二楼,将身上那件兽皮脱了下来,这处客栈暖和不少,穿太厚容易出汗,冬天衣物本就不易洗,到时候怕是会传出一股味道。

    郑千金身上穿着墨色长衫,看得出异常厚实,安置妥当,就往一楼而去,在房间里吃属实没有滋味,楼下人多热闹,自己刚进来时,还有那说书先生在台上一唱一和。

    郑千金选了一处靠前位置,听得详细一些,方木桌上也端来一碗羊肉,一叠花生,一壶温黄酒,一碗米饭,一个酒碗,一双筷子。

    郑千金道了一声谢,拿起筷子夹了一颗花生米,送入嘴中。

    花生米是用油炸一遍,然后撒上一些盐巴,里面带着一丝清甜一丝咸味,不仅好吃,做起来也是容易。

    那书生拍了拍桌面,“天要杀人,以冷雪冻肉,以寒风刺骨。世道本就万分艰难,如今更不知从何处冒出魔头,屠了一个镇,怕不是不给我们活路。”

    “若非那豪杰姗姗来迟,要不然魔头哪敢作恶,看那满地尸骨,化作脓水,看那寒风吹起,腥风血雨,让人心中好似吃了狗屎一般,异常难受。”

    书生继续说道,“不巧那魔头欲要逃命,却不曾想撞上正在气头上的豪杰,两人只是对眼,就剑光四起,只听噼里啪啦,二人周身剑气纵横,漫漫长夜之下,两人不知交手多少招来,只在那天亮之际,天幕中最后一缕月光欲要射入人间,却被那豪杰持铁剑连人头一齐斩断。”

    “那豪杰早已精疲力尽,可不想让世人知道自己,最终还是骑上马儿,继续行侠仗义。”

    “啪!”书生重重敲了一下,“须知那善恶到头终有报,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。”

    书生起身,笑着离开,台下掌声四起,就连郑千金都觉得异常精彩。

    “呵呵,故事极好,可最后那魔头的尸体却连个毛都没有找到。”老人摇了摇头,又端上来一壶黄酒。

    “看你这丫头不是本地人,想来也是逃命,人老了,总是担心这儿那儿的,就多送你一壶黄酒,可别嫌弃。”

    郑千金接过,抱拳行了一礼,算作感谢。

    “老头子我冒昧问一句,小丫头从何而来?”老人看着身前女子,面容黝黑,看不透彻,但走了这么多年江湖,什么奇怪没见过,自然一眼就能看出,是个丫头。

    郑千金说道,“大雪封了田地,没有粮食可以吃,脑袋迷糊就跑来了这里,至于从哪里来的,就是一个叫不上名字的山里跑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老人点了点头,没有在继续深究下去,一把年纪了,还是少说点儿话好,现在的年轻一辈,最烦啰嗦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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