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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0章 我去找楚留香比轻功

    捕快的天职是抓贼。

    因此,大多数捕快,修行的武技可以分为三类,算是捕快的必修课。

    其一、兵刃,以刀法为主,毕竟捕快的配兵大多是刀,捕神九大弟子,用刀的最多,佟林和沈炼属于异类。

    其二、擒拿,鹰爪虎爪龙爪,无论是什么爪法,都能用于擒拿凶犯。

    其三、追踪,追踪是抓人的根本,沈炼的师弟追风,便擅长追踪术。

    按照体系培养的捕快,大多精通这三门必修课,偶尔也会有例外,比如用套索、点穴等本事,代替擒拿手。

    金九龄就属于例外!

    他最擅长的武功是点穴打穴。

    用绣花针为武器,不仅是为了隐藏身份,还为了充分发挥自身实力。

    怎奈如今一招不慎,处于下风。

    金九龄败局已显,但困兽犹斗,想让金九龄闭目等死,万万不可能。

    “嗤嗤!”

    两根绣花针破空射出,刺向燕南天的双目,借助这一针之力,金九龄飞速向远处退去,弟子扔出一把铁锥。

    这是他特制的兵刃。

    重一百二十斤,上面布满尖刺。

    按照金九龄原本的计划,要以至轻至柔的绣花针对付沈炼,要以至阳至刚的大铁锥对付陆小凤,没想到计划从一开始便出了岔子,必须拿出全力。

    举轻若重的绣花针,金九龄并未练到大成,举重若轻的大铁锥,他却用的轻如鸿毛,显然有极高的造诣。

    他甚至能用大铁锥点穴打穴!

    因为他出身于——少林!

    金九龄是佛门第一神厨,少林苦瓜大师的师弟,修行的是少林绝技。

    内功是少林阿罗汉神功。

    这是一门百搭的佛门绝顶心法,少林寺、皇觉寺等佛寺均有传承。

    练的不好,强身健体,耳聪目明,可以成为修行高深心法的基础。

    练到高深,款通天地,存乎一心,形外成内,俱无阻碍,罗汉伏魔。

    练到登峰造极的境界,一拳轰出,甚至有“五百罗汉朝毗卢”的异象,威力堪比易筋经黑级浮屠一间境界!

    金九龄苦修三十余年,虽然没能领悟至高境界,功力却也精纯浑厚。

    武技是少林大韦陀杵。

    这是一门刚猛凌厉的锤法,能够一击轰断敌人全部肋骨,杀伤力极强。

    少林修行此法的高僧不算多,其中最为有名的,是玄字辈的玄悲大师。

    金九龄举重若轻,出招奇快,上百斤的大铁锥,在他手中轻如灯芯,竟然没有丝毫风声,武功着实不俗。

    可惜,他遇到的是燕南天!

    燕南天出手,无所谓举重若轻,也无所谓举轻若重,而是轻重随意。

    需要沉重则重如山岳,需要轻柔则舒缓如绵,需要迅捷则快如闪电,需要迟缓则慢如蜗牛、似缓实快。

    剑出,不知其所起。

    剑落,不知其所止。

    燕南天只是随意的出剑、挥剑,一招一式清楚明白,所有观战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,唯独金九龄看不明白。

    明明看到剑法的起落,明明看到剑法的变化,但就是抵挡不住剑气。

    这是什么剑法?

    燕南天的剑法怎么这般高明?

    没有人会为他解决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因为在他问出来之前,燕南天已经对着他的胸口,轰出至强的杀招。

    玄铁宝剑轻飘飘的落下。

    落下的速度很慢。

    随着剑锋落下,周围的空气变得粘稠如水银,不断的挤压金九龄,让他举手投足,否必须付出百倍的力量。

    不是气势的碾压,而是来自于天地的封锁,就好似无形的罗网,锁住他的手臂大腿,让他不能动,不能说。

    金九龄的精神意识非常活跃,但他的身体动弹不得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宝剑碾压下来,轻飘飘的落在胸口。

    没有想象中的野蛮冲撞,也不是高山滚巨石,大象狂踩踏的沉重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觉得,金九龄会被一剑轰成两百块,实则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
    燕南天这一剑很轻。

    不仅剑身没有任何力道,而且没有附着剑气剑芒,没划破他的衣衫。

    剑是用来杀人的。

    杀人即可,何必浪费力量?

    一股强猛的劲力,猛地轰入金九龄的五脏六腑,金九龄只觉得体内发生了大地震,五脏六腑瞬间震成碎块。

    “锵!”

    燕南天收起宝剑。
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金九龄七窍流血,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他的外表没有任何损伤,但他的脏腑已经变为碎块,被震成一滩烂泥。

    沈炼觉得热血沸腾!

    燕南天这一剑实在是太精彩了。

    这是不该存在于世间的剑法,这一剑的潜能发挥到极致,可以步入神圣仙佛的领域,成为破碎虚空的剑仙。

    假如燕南天天魔解体,拼尽全部潜能轰出这一剑,怕是能一剑穿山。

    整座山峰好似豆腐一般,被剑气贯穿而过,岩石化为齑粉,留下光滑如镜的通道,甚至能把巨山轰成筛子。

    当然,现在他还是做不到的。

    等到燕南天剑术更进一步,嫁衣神功混元功体,劈山赶海对他而言,不过是吃饭喝水,潜力简直无可估量。

    还是需要努力啊!

    和天才交朋友的好处,就是永远都有前进的动力,否则自己会掉队。

    上官雪儿不想被莫小贝追上,所以疯狂内卷,她的勤学好问,也带动了莫小贝,两个小字辈卷的丧心病狂。

    小辈如此,长辈当然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莫说沈炼、燕南天这种战斗狂,就连陆小凤那种逍遥浪子,也曾努力练过武功,轻功明显比以前更胜一筹。

    能被称为天才的人,内心总是会有几分骄傲,掉队是最不允许的事情。

    我可以追不上你,但绝对不能主动躺平,否则双方凭什么成为朋友呢?

    沈炼现在终于理解了一句话。

    内卷无处不在!

    在你想躺平的时候,总是会有各式各样的意外,疯狂挑衅你的神经。

    卷吧!

    只要卷不死,就往死里卷!

    这其实也有另外一种解释,内卷是现代的说法,古代的说法叫做

    ——道侣!

    修行之路,法地侣财!

    其中的“侣”,指的不是配偶,或者说不仅仅配偶,还包括志同道合砥砺前行的同伴,甚至是宿命的强敌。

    从这种角度而言,沈炼那些武功高强的好友,全都可以称为“道侣”。

    对于陆小凤燕南天等人而言,这个称呼没什么大不了的,只不过沈炼毕竟有后世灵魂,总是会下意识想歪。

    燕南天问道:“金九龄伏法,绣花大盗之事,是不是已经解决了?”

    追风快步走了过来:“麻烦才刚刚开始而已,一方面是金九龄之死,对六扇门造成冲击,另一方面,最近模仿作案的实在太多,还要继续抓捕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呢?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劳烦燕大侠,陪我辛苦一两个月,把模仿作案的全抓住。”

    “伱刚才说六扇门的麻烦……”

    “如果师父在金陵,这些自然是由师父处置,师父不在,自然是交给大师兄处置,反正不可能轮得到我!”

    追风潇洒的撩撩头发。

    最近金陵本就比较混乱,朱元璋已经扬起屠刀,剪除胡惟庸的羽翼,六扇门在此时暴雷,着实不算是好事。

    倘若金九龄不摘面具,可以上报击杀绣花大盗,金九龄摘了面具,那就必须如实上报,清理他的亲信弟子。

    沈炼考虑的很周全。

    把跟随金九龄抢劫的全部抓捕。

    这部分人就是主犯。

    主犯授首,从犯可以稍稍宽宥。

    若是一路牵连下去,以金九龄门人弟子的数量,怕是能牵连三四百人。

    犯过错的,理应受到处罚。

    没犯错的,不该遭受株连。

    都特么怪金九龄。

    这家伙的江湖名声很不错,又大力招收门人弟子,几乎是来者不拒,徒弟们有样学样,徒子徒孙多达千人。

    假如六扇门是投票选拔捕神,以金九龄门人弟子的数量,不说能够碾压郭不敬,至少能碾压别的那些管事。

    怎奈他贪心不足,心术不正,不仅自己身败名裂,就连他的位置……

    当然是让佟林顶上!

    六大管事,无论哪个被撤职,佟林都有资格顶上,只是往日没有机会。

    追风处理模仿作案的绣花大盗。

    佟林处理金九龄留下的烂摊子。

    燕南天跟着追风抓捕江洋大盗。

    沈炼去找楚留香比轻功。

    嗯!

    确实是去比轻功!

    抓贼难道不需要比轻功么?

    贼跑了肯定是需要追逐的啊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闻君有白玉美人,妙手雕成,极尽妍态,不胜心向往之。

    今夜子正,当踏月来取,君素雅达,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。”

    短笺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,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,将淡蓝的纸笺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,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。

    信上没有具名,却带着淡雅的郁金香香气,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,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。

    楚留香。

    江湖中最有名的——贼!

    盗贼中的大元帅!

    流氓中的佳公子!

    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。

    任何一种行当到了绝巅,只要不是特别缺德的行当,大多会扭转口碑。

    偷盗就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小偷原本被江湖人看不起,但如果技艺精湛,轻功高明,就会成为江湖人仰望的盗圣、独行盗、偷王之王。

    楚留香就是站在顶点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不是偷盗技巧的顶点,而是轻功身法的顶点,即便是陆小凤、白展堂、司空摘星等高手,也只能去争第二。

    第二有什么好争的?

    古往今来,只听说过争第一,有谁去争夺第二么?

    就连岳老三那个脑子不灵醒的,也想着收个好徒弟,在传人方面压过段延庆一筹,二代四大恶人以他为首。

    昔年独孤求败剑试天下,江湖中再无剑客排名,因为根本就不必争。

    让剑客们去争夺第二,就是在逼迫他们去死,修为顶尖的剑客,宁愿死在天下第一剑之下,也绝不争第二。

    没胆子亮剑,何必去练剑?

    楚留香是轻功方面的独孤求败。

    他的轻功登峰造极。

    那不是轻功,那是神通。

    独属于楚留香的神通。

    如果有朝一日,楚留香有儿子,或者有了弟子,全心全意教导,他的门人弟子,终归也是会比他稍弱一筹。

    靠着绝世无双的轻功身法,潇洒俊逸的姿容仪态,楚留香的江湖名号,早已从小毛贼,变成盗帅、楚香帅。

    不知多少人想目睹他的风采。

    不知多少人想破去他的神话。

    金伴花属于后一种。

    英万里也属于后一种。

    金伴花是开封府的富豪,也是万福万寿园金家的子嗣,虽然不是嫡系,但靠着家族势力,过得颇为潇洒。

    万没想到,被楚留香盯上了。

    开封府的江湖二代中,有个非常特殊的排行榜,那就是“收藏榜”!

    榜单仅限江湖势力、富家二代收藏的奇珍异宝,有四件最珍贵,白玉美人排在第一,九龙吐珠杯排第二。

    三天前,楚留香凭一张短笺,拿走了九龙吐珠杯,如今这张短笺摆在金伴花的桌案上,很显然要来盗宝。

    唉!

    白玉美人怕是保不住了。

    英万里是开封府的神捕,耳朵非常的厉害,甚至能够与花满楼比肩。

    英万里不仅听得远,而且准。

    被他听到过的脚步声,他一辈子都不会忘,能以耳力追捕各路盗贼。

    他还能从诸多噪音中,分辨出自己记忆中的话音,哪怕在他耳边疯狂的敲锣打鼓,或者用爪子挠玻璃,发出让人牙酸的噪声,也能找出特定声音。

    换而言之,要对付英万里,只能用初见杀,相同手段不能使用两次。

    楚留香也不行!

    只有英万里是不够的。

    英万里或许能找到楚留香,但他打不过楚留香、追不到楚留香,就算记住楚留香的声音,也没有任何意义。

    好在,沈炼在这里。

    金伴花看了看吃蜜饯的沈炼,稍稍安定几分,心说希望在你身上了。

    这特么都是什么事啊!

    以后再也不炫耀家里的宝贝了!

    沈炼笑道:“都说财不露白,但我觉得把宝贝全都藏起来、锁起来,就好似锦衣夜行,到底是在手里,还是在盒子里?这两者岂不是相同?”

    “露白会招来贼人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把宝物买回来,就是为了锁在盒子里,又何必去购买呢?”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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